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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武陟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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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22: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武陟县教师每月医疗保金都扣了,为什么几个月没有往我们的医疗卡上打资金啊。请领导及时落实吧
发表于 2014-4-24 08: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有结果后回复。
发表于 2014-4-30 08: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3年之前教师医疗保险每年初由教师所在乡镇或单位到县医保中心申报单位所在人员和实际工资总额后,由医保中心与财政局结合将个人应缴部分在工资中(在职人员)代扣代缴,单位部分按财政预算每月拨付。
    2014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财政代扣代缴,单位部分改由对各参保单位预算,由参保单位到医保中心缴纳单位部分。由于各参保单位年初进行财务课目软件更换和到医保中心核对人员信息、缴费工资额等工作,截止目前教师系统2014年单位部分的应缴医疗费未缴,各乡镇、办事处教师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拨至2013年12月。
    政策依据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焦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1]79号)第二章第四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在职工职工缴费比例仍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第五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和比例统一为:用人单位在职人员以个人缴费基数作为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作为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个人账户划账比例统一按在职人员45岁以下3.1%、45岁以上3.5%工工工划拨,退休人员按3.7%的比例划拨。”
    处理意见
    经与县教育局结合,尽快将教育系统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缴纳,医保中心在收到医疗保险费后及时给参保人员划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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