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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武陟县政府领导、交通局领导太不重视出租公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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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5 09: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好:在今年的4月1日我们出租车司机到市信访局了,反应了关于武陟出租车更新问题,当时有市领导、秘书、武陟县副县长、交通局局长、出租车司机等人员参加了协调会,武陟副县长、交通局局长都表示15个工作日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更新出租车由政府订价)可是都没有兑现,我们也在领导们所说的时间等待,打电话也问有关领导了,出租车更新县政府订价了吗?县领导回答是让我们自己和公司协商,我们已经和公司协商多次不行了,才到市里上访的,最后还是让我们自行解决。你说这样的领导说话,还不如放个屁呢?
现在的鸿兴、明智出租公司更加猖狂了,更新车14万元,6年的车也必须更新,负责不办理任何手续。
发表于 2014-5-7 10: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有结果后回复。
发表于 2014-5-19 15: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出租汽车更新年限和里程问题。根据《焦作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手册》第三章3.4.1出租汽车更新范围规定,凡车辆使用年限未满8年,但车辆行驶里程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50万公里)的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又不能治理的车辆,原车报废后方可可更新,出租汽车运营年限不超六年(含六年),可以提前更新,超出六年报废更新。另外,县交通局根据我县实际进行了调查,营运中的出租汽车,基本上是人歇车不歇,通常一辆出租车一年行驶里程在约14万公里左右,那么行驶5年,行驶里程应在70万公里,并由于不间断运行,车辆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出现“残、破、花”等现象,另有为数不少的出租车改成加气车,钢瓶使用年限一般规定是5年。鉴于以上情况,为确保出租车行车安全,结合我县出租车行业实际,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焦作市出租车更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出租车更新年限调整为6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
   关于反映更新费用过高问题。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出租车公司价格收费的制定权。关于出租车更新价格是公司与司机双方协商进行的,如果出现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管理部门再从中协调。目前更新新款捷达车14万元,是出租车司机与公司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同时,在当前市场经济前提下,出租车公司作为私营企业也要考虑到盈利,因此出租车经营年限到期后,除去车款、经营设备安装、各类保险及营运费用等一切费用后收取一定费用,做为企业利润。
发表于 2014-5-21 17: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博爱出租车问题经过市政府协调,8年后换车,换车价格8万元,是不是只有市政府才能协调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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