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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我想咨询一下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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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9: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贵局,关于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谢谢
发表于 2014-5-12 09: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安排市危辐中心进行答复,有结果将及时回复,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市环保局
 楼主| 发表于 2014-5-13 10: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回复?
发表于 2014-5-13 16: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流程
    1、单位申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市环保部门提出转移危险废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商经接受地市级环保部门同意后,作出是否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的决定。
    2、领取联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转移危险废物申请批准后,凭此到市环保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内容,并逐联加盖公章。而且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内报告市环保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保部门。要求危险废物移出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移危险废物。
所需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如果产生单位非市直单位,需所在县市区环保局出具申请);
  2.危险废物产生及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收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及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运输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包括拟转移危险废物名称、类别、数量、转移目的、危险废物特性、形态、包装方式、运输的危废转移计划。
市环保局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11: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回复
    还有一个问题,危险废物转移申请有什么规定或者模版嘛?该如何写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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