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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取缔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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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09: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露天烧烤不净化油烟、不收拾垃圾、随便占道。更为严重的尤其文化步行街(华公馆),做烧烤的就租一间房子连个厕所也没有,吃烧烤的喝的醉薰薰的站在路边就尿,不管有没有大人、小孩还是妇女,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修武县城的形象,请有管部门严格管理,不修卫生间就不允许开个饭店,你开饭店你没有卫生间你说你不是让顾客站在大街尿吗?请修武人多有点公德心,多注意自己的形象。
发表于 2014-5-20 18: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乌烟瘴气,简直可恶至极!!!
发表于 2014-5-27 17: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县城管局答复公布如下:
    五月份以来,我局一是通过召开商户专题会,与商户共同制定了《夜市管理协议书》和《修武县餐饮夜市摊点规范标准》,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尽快开辟早夜市摊点专营区域,以集中经营减少早夜市摊点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对于在非划定区域的占道经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严厉打击;对于划定区域内的烧烤摊点积极引导,由木炭明火烧烤向油炸无烟少烟型转变。二是通过商户缴纳保证金、签定《夜市管理协议书》的形式,使商户形成自我约束、规范经营的理念。
    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初步考虑结合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对夜市规范经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中,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旨在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与我县旅游环境相配套的市容环境。
发表于 2014-6-4 08: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还没有行动,不知道是不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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