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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请有关部门对交警队、城管局的不作为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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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17: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全县有多家广告公司在经验电瓶广告车。严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但交警队从来不对他们进行查处。如果电瓶车是机动车,请问他们有没有行车证和驾驶证,如果是非机动车,那么在机动车道行驶为什么交警队从来不管不问。去年交警队还对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进行了专项检查,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为什么这么明显的道路安全隐患就从来不作为。另据了解,城管局每月还向各公司收取管理费,然后对他们就不管不问。并且每次有有市民在网上反应,城管局回复内容完全一样,这和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是完全背道而驰,只是纸上谈兵,形式主义,根本就没有将回复内容根本没有落实到实际。中午全都去周边村,打扰村民没法正常休息。
发表于 2014-7-9 17: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县城管局答复公布如下:
    一是长期以来,我局对广告车只是规范监管而未向广告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二是针对广告宣传车的管理,我局已与广告公司负责人签定协议,并制定《车载宣传注意事项》,严控喇叭音量,严禁阻碍交通,严禁妨碍市民正常生活等,要求其张贴在每辆宣传车上,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我局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并对没有营运资格的广告公司的车载宣传进行查处,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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