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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请问农民耕地属村集体吗?非法占地施工不用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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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3: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到第一次发贴博爱县清化镇十街四组耕地被占十几亩的贴子的神回复:“经查未发现该位置有施工建设的行为。下步,县国土资源局将此处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第二次的回复:经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博爱县配件厂南边土地属于清化镇十街集体所有。2014年8月1日,清化镇三街村民刘某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该处土地9亩建蔬菜合作社,开挖地基,准备建围墙。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并告知当事人,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不得动工建设。同时,通知电业部门,切断其电源。目前,已停工,电源已切断。下步,将此处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但据知:占的地属村民责任田,也不是8月1日开始施的工,应该是7月份就开始了。请问:荒芜的玉米地怎么办?
发表于 2014-8-29 17: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查: 2014年8月1日,清化镇三街村民刘成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该处土地9亩建蔬菜合作社,现状:正在开挖地基,准备建围墙。博爱局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并告知当事人,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不得动工建设。同时,通知供电部门,切断其电源。目前,已停工,电源已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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