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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云台华庭的物业公司谁来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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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4 18: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云台华庭的物业公司就是一个没有资质,没有收费许可证,没有任何手续的公司。这样的一个公司能来管理我们的小区吗?开发商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没有任何手续的公司现在和业主之间已经产生的矛盾,一个物业的公司的操守是什么?物业公司是不是应该为业主服务,而这个物业公司却把自己当成了大爷。小区的物业应该谁来管一下,什么样的物业公司才能来管理小区的物业。那个主管部门来查一下。小区建立起来时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是不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为什么云台华庭小区的停车位现在开始收费了。还只管车主的泊车费用,不管车出任何问题物业公司都不承担任何费用,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发表于 2014-9-6 07: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真该管管了,这样的物业必须开除。
发表于 2014-9-6 07: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天然气开口费,〔国家计委、财政部2001〕585号文件明文规定禁止收取“配套费”,其中就包括天然气开口费,为什么他们还要收。
请领导关注!
发表于 2014-9-6 16: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政府领导:
     您好!我是修武县云台华庭小区的一名业主,就目前该小区所存在的问题向您反映一下。
     1、水、电、气相关费用收取
           国家计委、财政部在2001年下发《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计价格【2001】585号文件中第三条  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年】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
          天燃气开口费到底应不应该收取,收取标准是什么?这笔钱该谁来付?这是目前比较有争议的话题。就现在县城的小区来说,世纪城邦业主没有交开口费,而我们在购房时开发商告知必须交,如果不交钱以后不再管,他们这么做是否剥夺了我们的使用权。开发商告知我们没有见到该文件,那么国家下发的文件都到了那里?没有执行,那只是一纸空文。
    2、物业管理
         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七条之规定物业公司成立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对城市住宅和非住宅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市场化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公司在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前,须持《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关材料,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方可实施收费。目前该小区物业由原开发商物业管理转交给名为新安物业公司来管理,而新安物业公司没有登记、注册,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并且他们转接过程前没有口头或书面通知我们业主,剥夺了我们的获知权;直到收取物业费时我们才知道物业管理已经换人。
   3、物业费收取
       现物业公司在没有《收费许可证》的前提下,通知我们业主于2014年8月1日开始交为期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1元,逾期不交者停止物业服务。物业费收取标准在最初购房时已经向开发商提出质疑,当时被告知暂定每平方一元,等物价局批复下来后根据批复再执行,至今为止未见批文。而现物业公司在业主提出质疑每平方收费一元包括哪些服务,负责人告诉我们”小区绿化、打扫卫生、水电“,没有24小时巡更!!电动车丢了两辆!!电梯不到一年停运两次!!楼道垃圾两天无人打扫!!小花园鱼池成了臭水沟!!一元的服务我们付的起,享受不到该有的服务,我们凭什么给!!!!
   4、停车费收取
      最初购房时,开发商告知业主,小区将建设地下停车库。小区建成后没有!!后被告知建车棚,后期因为没有建机动车车棚所以被告知小区所有停车位为所有业主共有,不收停车费。现物业公司通知小区车辆停车费收取40元一月,一次缴费一年。业主质问停车费收费问题,现物业负责人说”以前的事他不知道“。当被问到40元的收费包括什么时,答”只是使用费,划伤、砸伤、被盗均不负责“!!他们的收费合理么?当被问及当初开发商的承诺时,负责人答”我不知道“。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物业公司,在业主提出质疑时推诿扯皮,只会用”我不知道““你们该找谁找谁”这样的话来敷衍,气焰嚣张完全无视法律存在,这样的物业我们坚决不用。请相关部门就物业推选问题给我们指导意见,程序应该怎么走。
   5、房体开裂、房产证发放
   大部分的住户存在房体开裂问题,物业维修推诿扯皮;物业管理费每平方1元,没有房产证我们按照多少平方的住房面积付钱。
       新闻经常报道开发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问题,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相信我们的政府也在积极处理、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是成效并不像想象中难么理想,物价飞涨、房价猛升,工薪阶层收入微薄,有些人为了买房花费了将近大半生的积蓄.......恳请政府领导体谅我们老百姓生活的不易加大管理力度,使我们的社会真正的达到和谐。
发表于 2014-9-9 10: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工商局、房管局、物价局实地调查,为我等屁民解忧。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间给我们这些无能力的业主一个回话。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8: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速度提交,我们好合理的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08: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少个工作日给我们答复呀!
 楼主| 发表于 2014-9-22 16: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没有戏了。
发表于 2014-9-23 10: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都是瞎胡闹,他们没有证敢办公司吗?你们所想的是免费的服务,你们买房怎么了,高人一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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