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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沁阳市电业综合公司玩忽职守使我家着火却没人管,天理何在?(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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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15: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沁阳市电业综合公司玩忽职守使我家着火却没人管,天理何在?!
  我是河南省焦作地区沁阳市柏香镇柏香三街一组村民苗国庆,反映因柏香镇电管站管理不善,使用老化电线导致我家三楼着火,烧毁财务价值十多万元,事发日到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月,我们已多次向柏香镇电管站及其上级部门(沁阳市电业综合公司)反映,他们却迟迟无人正面回应此事,给我家生活带来很大不便,请求上级部门过问此事。
  事实和理由:2014年7月3日上午10时左右,我爱人程红梅被邻居老邹告知路口北面几家农户所使用的线路着火(此线路恰好经我家三楼彩钢瓦棚上方走过),出来时就看到空中电线不断冒火掉落在地上,经确认此线路是路口北面几家农户所使用的线路。并不是我自家所用线路。
  约10分钟后,电工杨乐赶到现场,发现线路已经烧断,准备续接电线。因线路从我家三楼彩钢瓦棚上方走线,因担心着火问题我爱人程红梅予以阻止,要求电工移线。电工杨乐称没事,程红梅再次拒绝,后因有客人购物,转身回店经营。几分钟后,因看到另一电工董成准备上电线杆接线,程红梅再次前去阻止,电工董成下来后告诉杨乐“老板娘不让接线”,杨乐从老邹店里出来告诉程红梅没事,在程红梅提出“你是电工,你如果要坚持接线得给我写个条,出了事你负责”的要求后,杨乐没敢答应,只说没事,却还是让电工董成上去接线。电工董成上电线杆后发现线路有问题,问杨乐“乐乐这线不行了,线路老化了,咋办?”杨乐回答“接吧。以上情况均有在场群众作证。
  结果原本可避免的灾难在当天下午还是发生了,当天下午15时多,该老化线路再次发生着火,将我家三楼彩钢瓦烧穿后引发严重火灾,导致我家三楼烧毁,烧毁财务约十几万元
  火灾发生后,我打119,沁阳市公安消防大队及时出警并扑灭大火,并在2014年7月13日出具沁阳市公安消防大队沁公消火字(2014)第0004号《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原因作出认定:“系该超市三层彩钢板仓库顶棚上方电线发生故障打火击穿彩钢板后,熔融物掉落到仓库内引燃可燃物引起火灾。”
  我认为:着火线路属于电业公司管理所有,沁阳市电力公司作为供电企业,依法负有对供电线路的安全管理职责,其下属机构沁阳市柏香镇电管站职工电工杨乐,身为专业人员,在明知线路老化存在质量问题,同时在上午线路已经发生着火的情况下,仍坚持将该线路续接,导致仅隔四个多小时同一线路相同位置重复着火,电工的玩忽职守、疏忽大意放任原本可以避免的火灾发生,应当承担我的损失。
     在我家受到巨大的财产损失后,作为负有责任的柏香镇电管站本应及时承担责任,赔偿有关损失,可是镇电管站和市电业综合公司却推诿扯皮,从着火到现在电业部门没有一个负责人来看看着火现场!给我本人和家庭不仅带来财产损失并使我们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此我们强烈要求有上级部门过问此事情,让责任方包赔我家的财产损失,还民公道!
                                                                      柏香镇柏香三街村民  苗国庆  程红梅
发表于 2014-10-15 14: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qy 于 2014-10-15 14:58 编辑

      关于网民反映的问题,沁阳市供电局农电中心领导已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协调未果,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已建议当事人走法律诉讼渠道。

                                                                     沁阳市电业综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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