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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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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0: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提前退休?
发表于 2014-11-6 09: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勤人员年满50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的。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3、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发表于 2015-2-3 18: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男职工有生育保险,配偶在家无业但有新农合,问;配偶生孩子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吗?新农合和生育保险哪个报销比例高?
发表于 2015-2-4 17: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
      根据《焦作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且未享受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疗待遇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实行一次性生育补助,补助金额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未达到限额标准的以实际发生额支付):(1)产前检查(围产保健):400元/例;(2)正常分娩:市级医院900元/例;县级医院800元/例;(3)异常分娩(包括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吸引器助产、产钳助产):市级医院1100元/例;县级医院1000元/例;(4)剖宫产:市级医院1900元/例;县级医院1800元/例;(5)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2200元/例。具体事项您可以拨打电话8826930咨询。
      新农合是由卫生局经办管理的,具体政策规定您需要咨询市卫生局。
发表于 2015-2-5 10: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
      关于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享受待遇需要补充的是,参保男职工配偶不享受产前检查(围产保健)待遇,生育医疗费未达到生育补助限额标准的以实际发生额的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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