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7787|回复: 2

[已办结] 咨询法律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22 16: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问一下修武法院的法官一个法律问题:法律中规定的“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也就是抚养费等于月总收入乘以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中的某一个百分数。
       我和前妻都是教师,月总收入就是固定工资,没有其他收入。请问计算抚养费时的固定工资是指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还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工资?要知道打到工资本上的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我咨询了很多律师,他们说计算抚养费时的工资应该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是这样吗?
       另外月总收入包括每半年发的教师的绩效工资吗?
      希望能回答一下,谢谢!
发表于 2014-11-25 22: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自己孩子钱还需计算这么清楚吗?就高不就低
发表于 2014-11-27 18: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经向县司法局咨询,对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已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就您反映的情况来讲,月工资总收入应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全部数额,包括扣除五险一金前的数额以及绩效工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2-3 18:21 , Processed in 0.12426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