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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公务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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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09: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人社局领导:
    我单位原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中,经批准转为行政机构,人员已占有和使用行政编制。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8号)文件中“6.做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人员过渡工作。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或者与有关部门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人员需要过渡为公务员,必须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录用、转任和调任人员,做好过渡工作。”,以及《公务员法》中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规定,我们应该过渡登记为公务员身份。
    就此事咨询省公务员局,答复说:“市级机构改革后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的,人员过渡为公务员需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但是,4年过去了,新的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已拉开帷幕,上次机构改革遗留的问题却还未解决,我市关于公务员过渡工作没有一点进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刚刚基本结束,但希望市人社局领导继续实践群众路线,本着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研究提出公务员过渡的具体实施办法,尽快予以解决。
    谢谢!
发表于 2014-12-10 15: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ldj 于 2014-12-18 08:37 编辑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获悉,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此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8 16: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jzldj 发表于 2014-12-10 15:24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获悉,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此情况。

上级部门之前已答复,需要市主管部门拿出具体实施办法,请问我市的实施办法什么时候能够出台?请理解我们的急切的心情。谢谢!!!
发表于 2014-12-19 11: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ldj 于 2014-12-19 11:18 编辑

网友你好!
    我们很理解你的心情,我们会将你反映的内容继续向有关科室转达。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0: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过去了一年的时间,这期间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只是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到现在为止依然没有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办事效率依然这么低。在中央有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请问究竟什么时候出台公务员过渡的实施办法?
发表于 2015-11-3 09: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多次向省公务员局请示汇报。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人员过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目前省里正在研究解决办法,待省里出台指导性意见后,我们将尽快实施办理。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科室2118878。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11: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人社局领导:
    很无奈的再次发帖。距离上次发帖咨询关于公务员登记问题已经又过去了半年的时间,到现在依旧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期间中央出台了关于县以下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的意见,市县人社部门也在紧啰密鼓的贯彻执行此项工作。但是,事业单位转行政单位的人员并不在此列,因为还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这已经严重影响到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以及个人切身利益。这样一件事情已经拖了5年多之久,到现在居然连一个明确的意见或小小的工作进展都没有。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相互推脱,市里说需要省里拿意见,省里说需要市里制度办法,到底该怎样?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为官不为?今年全省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希望市人社局能认真对待事业单位转行政单位人员公务员登记此事,尽快予以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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