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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生育津贴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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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0: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 本人六月份生完孩子 医保与7月份转到沁阳,请问,报销的话去焦作报销吗?需要什么资料?
发表于 2014-12-25 16: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职工本人生育前需参保时限达到6个月;
其次,该职工如果六月正常参加市生育保险且足额缴费,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最后,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以下材料
1.正常分娩提供身份证、生育证、出生证的原件(复印件)、住院票据医保联  原件(在异地就医提供住院票据收据联)。
2.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补生育医疗费的,需将住院票据医保联改为提供直补单原件和复印件。
3.异常分娩、剖宫产、剖宫产同时做其他妇产科手术的职工除上述证件外,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盖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医疗专用章)。
4.提供本人中国银行开户账号与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由本人或其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申报。
6.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 咨询电话:882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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