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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修武县五里源乡烈杠营村的一些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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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7: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修武县五里源乡烈杠营村的一些复杂问题
    烈杠营村位于修武县云台大道北3公里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但是烈杠营村是一个渣子村,烂村,远近闻名!!!现在烈杠营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烈杠营东南出鱼池,现在由于近些年来长期无雨,已经干旱,近年来有人利用鱼池干旱,已经填平,准备建设房屋,请问云台大道50米以内能建设房屋么?现在某处已经硬化成水泥地面,某处已经填平,相当于实地亩数10亩左右,位于云台大道左右两侧,无人问津,难道没有人管?填鱼池时候,时候某些单位默许的情况下填平的?另外村内外村来烈杠营村村办企业占地,具体多少补偿,村内老百姓无人知道,是否合法,是否有猫腻,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之下,还这样猖狂,难道么有人阻止?
发表于 2015-4-2 09: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xw 于 2015-4-2 09:26 编辑

回复:
       现将五里源乡答复公布如下:
       1、烈杠营村经过2014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组织健全,共选出支部委员4名,村委委员2名,目前两委班子在村支部书记和村长的带领下,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并有序进展。
       2、按照规划要求,云台大道100米以内不能建设房屋,在乡政府发现烈杠营村村民徐某在云台大道路东处建房时已经第一时间阻止,并责令停工,现在残留的水泥地面属于当时建房时遗留的,并未对村集体利益构成威胁和带来损失;
       3、没有任何单位默许村内任何人填平云台大道路西鱼池,烈杠营村将此处鱼池承包给村民刘某,并签订了承包合同,此人将鱼池填平后并未违反规划要求在此建房。
       4、所涉企业占烈杠营村的土地都与村集体和农户签订有合同,合同包含有每年的赔偿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合法的,而且村务政务都如期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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