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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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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22: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政府领导,我是餐饮一条街某个小饭店的老板。今年夏天,政府牵头整治地摊,有烟烧烤活动。优化了环境,好事。虽然极大地影响了生意,但是我们遵纪守法,政府叫杂咱就杂。但是,为民路东段,山水文苑北门的一排饭店,地处为民路要道。视政府公文狗屁不是,公然对抗政府。地摊照兑,杂烟乱冒,吆五喝六,随地大小便,极大污染了环境。何况我们县还是旅游大县,形象何在。我们饭店也是苛捐杂税,一样没少缴。我就是想问下政府?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他们能摆地摊,我们为什么不能?奏是不份,就是想问下政府管不管?跪求回复,求政府领导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15-5-21 10: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我们将尽快公布办理结果。
发表于 2015-5-27 10: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城管局答复公布如下:
  收到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通过认真调查后,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为了切实解决城区夜市、烧烤摊点占道经营、夜间扰民及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城管局由公安配合对夜市占道经营、油烟烧烤进行集中整治。
  本次行动主要整治饭店店外夜市占道经营、有烟烧烤及流动夜市。一是饭店店外夜市退店经营;二是将有烟烧烤改造为无烟烧烤,整改后规范管理;三是针对流动夜市,可以租房退店经营,没有经营地点的,城管局提供三处经营点供其经营。
  我局对所有门店一视同仁,统一整治。以后夜市整治中加大对山水文苑的清理,安排专人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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