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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焦作市慢性病报销比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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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23: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妈妈13年查出恶性乳腺癌做的手术,在13年,14年的时候职工医保报销没有金额上限,从今年开始为什么每个月只给报销800?超过800元后一分钱也不报销了?这项政策是国家规定的还是焦作政府自己规定的?本来就看不起病,还要雪上加霜,不给活路么?
发表于 2015-9-29 08: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
      根据《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焦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支付范围和一次性耗材、综合康复理疗项目等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焦人社〔2014〕338号)文件明确了部分病种对中草药实行限额管理,其中恶性肿瘤患者中草药限每月800元,但是西药及中成药治疗按照慢性病目录范围内使用并按比例报销,没有限额,一次处方量不得超出一个月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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