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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定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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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6: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上班7年没有定级,期间工资为见习期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能定级为“管理岗位”工资吗?
发表于 2015-11-23 10: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对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岗位等级。大学专科(含中专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含获得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只获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在相应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分别按十三级、十二级、十一级、十级岗位等级确定,到管理岗位工作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备案的人员,可分别按十级、九级、八级、七级职员岗位等级确定;岗位任职时间从聘用认定之日起计算。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工作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后,其岗位等级低于上述规定的相应学历岗位等级的,在相应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可按相应学历的岗位等级确定。”
发表于 2015-11-23 11: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人社局的网站为何上不去???
发表于 2015-11-24 11: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感谢网友的提示,由于,向外发送信息的官猫损坏导致发不出信号!现在已经修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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