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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宅基地更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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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0: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马村区待王镇村民,我和丈夫2005年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子,这两年跟丈夫商量好,想把宅基地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这俩月,我们多次找了村里负责人,村里负责人说没权利更名。我们也多次去了马村土管局,土管局说不能改,也改不了。我现在想问,这个宅基地到底能不能改成我的名字?怎么改?
发表于 2015-12-24 09: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收到,会尽快答复,请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5-12-28 16: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七条:“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你应当按照规定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马村分局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由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马村分局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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