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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沁阳东方福地高层影响对面住户采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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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6 11: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
      我是沁阳市东方福地对面楼上的居民,想对东方福地高层影响我们对面住户采光的问题进行咨询求助。
      东方福地设计楼层十七层,高度51米,与我们的居民楼一路之隔,现在已经施工到第十四层,在没有完成最终高度的情况下,冬至日已经遮挡住二楼的阳光了,如果按照原来的设计继续施工到十七层,那么我们这边几栋楼、几十户居民的采光就将收到影响。
      按照国家标准,每天的日照时间应不低于一到两个小时才算不影响采光,东方福地临街的几栋楼盖起来,我们这边将没有办法保证这个最低标准。之前我们也去了规划部门去了解和反应,得到的回答是设计的理论上是不影响我们的采光,但事实上已经影响到了,这边的二楼已经照不到阳光了。我们住户非常着急,作为一个普通的居民,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人家先暂停施工,可是一旦人家的房子施工完毕,形成事实,我们要再去维权就更难了,何况赔偿不是我们的目的。
      所以,在这里咨询和求助政府在线,能为我们几十户居民做主,请规划部门和施工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测量计算后,再来考虑怎样继续施工。
     急盼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6 14: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只能照到四楼了,有照片可以作为证明,现在还是只有中间一栋楼盖到了十四层就已经这样了,所有的楼道达到十七层之后,我们就整个冬季失去光照了。
发表于 2015-12-31 14: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您好。东方福地1#、2#楼楼高52.5米,河内路道路控宽45米,东方福地退道路红线12.5米,北侧居民楼退道路红线0-4米不等,东方福地与北侧居民楼间距57.5-61.5米不等。
    根据济源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东方福地日照图及日照分析报告,东方福地基地外河内路北侧住宅楼(Ⅱ类气候区)满足大寒日(8:00-16:00)累计3个小时的日照要求,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日照标准的规定。


                                                                          沁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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