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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焦作国信置业有限公司欺诈百姓,谁来给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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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1: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信璟都苑小区,位于解放区新园西路小庄村(解放区上白作街道办事处后),由焦作国信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2011年建设完工,并顺利交房。
    签合同时,开发商说阳台已经封闭,需要交2500元封阳台费用,并且,封闭阳台按照全面积计算在房价内,因此,我们交了2500元的封阳台费用,更重要的是,阳台按照全面积计算在购房款中;但是,阳台按全面积计算却没有在合同中体现(合同上是阳台未封闭);也就是说,我们是按照阳台全封闭交的钱(开发商也承诺将来房产证上也是全封闭的面积), 但是办理房产证是却只算一半,交的多余的钱也不退!比如2号楼,交钱是按90.18平米交的,最后房产证面积是86.22平米,少了3.96平米,这多收的近4平米的钱开发商竟然不退!太让人气愤了!!只因开发商说:签合同是按套出售的,因此,不退!这牵强附会的解释如何让大家信服?如果是按套出售,那当时签合同时“差价不退不补”这一说法为什么却只字未提?只因为大家都过于相信开发商,毕竟买房子是大事,且合同都是一样的,殊不知,开发商却在合同上动了手脚,欺骗广大购房百姓!
    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如果不得以调查、惩处,那广大购房百姓是绝对不答应的!也势必会激怒广大购房百姓的愤怒!必要时,我们也会通过非正常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这里也奉劝焦作国信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真权衡事情的利弊得失,不要因为这件事影响了你们公司的信誉,也不要辜负了业主们对你们的信任,关键是做任何事情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请贵公司不要再用这种方式侮辱我们的智商了,好吗?
发表于 2016-1-4 14: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国信璟都苑小区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是按阳台不封闭计算,如2号楼整栋楼不分户型,购房合同均约定建筑面积为86.22平方米和房屋总价,房产证确认面积为87.45平方米和86.22平方米两种户型,是按阳台未封闭建筑面积计算。这位网友如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市房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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