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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武县锦绣花园合同陷阱欺诈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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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0: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修武县锦绣花园在宣传卖房之初,宣传广告是93平方(88.64+赠送面积),每平方约3050元。但业主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书上都是88.64,每平方是3300左右,给业主的说法是合理的避税(一期业主都已经交过契税,并办理贷款)。现如今入住一年多,一期房子被通知办理房产证时在售楼部被告知,房子变大了,现如今是96平方,让业主补交多于平方的房款,96-88.64=7.36,88.64*0.03=2.6592,现多出面积远大于房屋合同上面的3%,但是后期所卖的房子卖给其他业主的直接都是96平方,但是大家所付的房款大致相同,让一期业主不能接受,但是你不补缴房款不给办理房产证。
    这时候打开售房合同时你会发现,所有的选择项都是对开发商有利,没有一条是维护业主的权力的,同时合同上承诺的大理石台阶只铺了一层,一层往上全是水泥台阶,只是在进门口那铺上廉价地板砖。当初买房时承诺的免天然气开口费也不兑现,每户均缴纳3000元开口费才给业主房屋钥匙,不然别想交房。现好多业主仍未交房。
    再来说说物业管理,现在的物业连基本的物业管理资质都没有,承包给了个人,正常缴费想开个正规发票都没有。现在收取每平方9.5元的物业费,根据国家规定物业费收取标准2016,仅低于(差五分钱)一级收费标准,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到过修武县锦绣花园的人都清楚,其管理水平,小区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连三级收费标准:0.5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都达不到,但是现在连这个根本就没有注册的物业就是收你9.5元/平方米•月,还不包含税、费。
   请求政府对于其合同陷阱进行严查,还小区业主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6-5-16 14: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所反映的问题是经济纠纷,协商不成的话,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发表于 2017-4-19 15: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去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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