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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向您反应一个关于房产办证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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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 15: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上级要求,不动产要统一由一个部门办证,房管局的房地产监理所划归土地局,改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而原来均在房管局的办证大厅办公。
也就是说,原来群众在一个地方能办成的事,现在要先到房管局办证大厅,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
2012年1月行政服务中心成立房管分中心,而房管局的办证大厅有二层,近3000平方米,60多个窗口,为什么不能像原来这样在一起办公呢?
这是不是只讲部门利益?不讲群众利益?这符合党中央的政策吗?
房管局的办证大厅不能充分利用是不是一种浪费?让群众原来跑一个地能办成的事,改为跑几个地方才能办成是不是一种浪费?
难道这是“两学一做”所要求的吗?符合“三严三实”的要求吗?这就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吗?
难道,相关部门不能以部门利益为轻,以群众利益为重,充分利用房管局办证大厅所有窗口,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更好的利民、便民!
发表于 2016-8-24 17: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朋友你好:根据上级要求,焦作市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隶属于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并于6月17日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公地点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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