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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沁阳不动产登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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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18: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沁阳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是多少?
发表于 2016-9-2 17: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从6月24日按照政府通告要求开始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按照2016年8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我市不动产登记过渡期限为: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6日。原收费有关规定为: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要求,住房房屋登记收费为6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为400元/件。二、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家测绘局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要求。(一)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1、2、3、4款收取的经费,50%用于地籍测绘;50%用于土地权属调查。)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7、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8、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二)土地注册登记、发证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三资”企业和其他国家特制证书的,每证20元。军用土地登记收费标准,仍按国家土地管理局、财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后营字〔1988〕766号《关于军队土地详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变更土地登记。因土地出让、转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需要进行变更土地登记,其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沁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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