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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借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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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15: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朋友一年前问我借了四万块钱,一开始我没让他打借条,这个月见了他,让他补打了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他打的借款日期是这个月的日期,想问下这个借条有效诉讼期是多长时间,还有就是我借给他的方式是2万银行转账,2万现金,现金没有记录,仅凭借条作为证据可以吗?请求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16-9-28 09: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但不能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至于您说的借条的效力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诉讼中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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