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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出租车后窗广告威胁乘客人身安全 能关注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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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22: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既然是营运车辆就首先保证乘客的安全 不能因为追求利益 损害乘客安全,张贴广告明显违法 难道有关部门没注意 还是已经是利益共同体了
发表于 2016-11-14 15: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收到您反映出租车后窗广告威胁乘客人身安全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进行了调查,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出租汽车后视窗广告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交运发〔2013〕144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开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豫交文〔2013〕460号)、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完善出租汽车电召系统的批复》(焦交〔2014〕77号)等文件精神,经过相关部门备案,利用出租汽车后视窗承揽广告筹措资金,用于建立完善出租汽车电召系统。
    出租汽车GPS信息中心利用出租车后视窗广告免费为车辆提供电召设备及电召通讯费,并对多地市粘贴后视窗广告的城市实地考察,各地市使用车载单透广告材料,从实际效果看,在车内可以清楚地看到车外,不影响司机视线,也不影响日常驾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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