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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孟州市鼓楼老区改造楼盘无法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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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09: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州鼓楼老区开发项目购买的房子,办理了房产证,鼓楼开发商后来将购买合同都回收说是需要办理土地证,这好多过去了,开发商都找不到了,我们的土地证也没办理,我们这房子有住着有保障么?开发商找不到了,自己有办法办理土地证么?
 楼主| 发表于 2016-12-6 10: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之前回复的帖子,那什么时间能解决呢?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知道能办理了呢?
发表于 2016-12-7 14: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单位,我们将催促相关单位尽快答复。
发表于 2017-2-24 08: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
综上所述,鼓楼小区住户欲办理分割登记手续必须先由开发公司焦作市丰晟置业有限公司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其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鼓楼小区属2007年由焦作市丰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由于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其法人代表王恩正及其相关人员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为尽快办理鼓楼小区住户分割登记手续,市国土局已与该案件专案组对接和沟通提交证书事项,督促开发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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