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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打防疫针的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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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 09: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带两个月大的孩子首次到修武公费医院去打防疫针,结果那儿的工作人员不让打,说孩子爸爸的户口不是本区所管的范围,要去爸爸户口所在地的范围内打防疫针(离现居地有点远),可是孩子是随母户口,属于该区范围,并且我们现在是住在这个范围内的,就让我们拿房产证或住房协议,可买房子的时候填的是孩子爷爷的名字,孩子爷爷是集体户口,跟孩子爸爸不在一个户口薄上,公费医院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只能回爸爸户口所在地打针,我不理解的是国家规定的打防疫针分区管理,只要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或者居住证,租房合同都是可以在该区打防疫针的,为什么我们这儿不可以,只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 11: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解决,谢谢领导的高效率
发表于 2017-1-25 1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县卫计委答复公布如下:
      按照省、市预防接种的规定和要求,为方便儿童接种,提高预防接种的接种率,特规定预防接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儿童接种随父亲户口或居住地(需提供居住地的相关证明)。若父亲户口是外地的,能证明在本地居住且建立流动档案,可在本辖区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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