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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山阳区2016年9月新进事业编制人员补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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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5 11: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山阳区2016年9月新进事业编制人员,最近要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新进人员从2016年9月开始补交,老员工从17年6月份开始补交,为何同一单位同一套工资却要分两种制度,怎么只见补缴养老保险,不见不发工资呢。有没有相关文件,还请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一下。
发表于 2017-9-5 11: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山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反映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6月份,山阳区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并对上年度新进人员进行了补录,为使其参保时间与参加工作时间一致需补交上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国家政策,您所反映“老员工”的职工养老保险自2014年10月开始补缴,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以上工作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3999856。
发表于 2017-9-5 15: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山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反映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6月份,山阳区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并对上年度新进人员进行了补录,为使其参保时间与参加工作时间一致需补交上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国家政策,您所反映“老员工”的职工养老保险自2014年10月开始补缴,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以上工作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3999856。
      因工作交接未能及时回复您,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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