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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慢性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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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6 09: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退休事业单位人员如何办理慢性病就诊卡?
发表于 2017-8-1 17: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退休事业单位人员如何办理慢性病就诊卡问题,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焦作市门诊重症慢性病每年申请鉴定一次,每年九月中旬开始,参保职工到所在单位领取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登记,并准备近两年住院病历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必须盖有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申请支架术后的需提供当年的住院病历。市医保中心组织专家鉴定小组对重症慢性病进行鉴定,鉴定工作每年10月进行一次。鉴定时,还需携带本人的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和社会保障卡,鉴定后对符合病症所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配发《重症慢性病就医卡》,鉴定所提供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存档备查。
目前列入职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病种有21种,其中,对患有(1)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2)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丙型肝炎;(5)支架术后的患者,可随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有关鉴定手续。
    如出台新政策以新政策为主,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882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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