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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复印件审判长就可以草草判案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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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5 23: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王飞, 身份证号:41088319880318004X  联系电话 13462406789
投诉问题:孟州市西虢审判厅长刘文明在审理(2017)豫0883民初448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欺骗当事人,让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同时代理陈诉同一案件,且在被告律师汤洪峰没有没有委托代理书的情况下听从他的所有陈诉,和原告律师李建州、被告律师汤洪峰三人串谋对案件给出不合法的判决,严重侵害被告。
事实与理由:于5月22日早上十点公开审理(2017)豫0883民初448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出庭人有原告李备战、原告代理律师李建州、被告王飞、被告代理律师汤洪峰、旁听有被告王飞母亲、被告李晓军父亲、以及被告李晓军母亲。由审判长刘文明和书记员杨战玲参与审理此案件(有视频做证)。厅上刘文明只采纳了汤洪峰律师和李建州律师争辩,不允许任何人发言,声称没有委托书。以至于案件以很快的速度答辩完成,厅上证据和证人都无法为此案作证,严重影响了案件的真实性。并与5月26日就火速做了判决,但迟迟未送判决书。在被告的一再追问下于七月初拿到汤洪峰律师给的判决书复印件(声称是在对方律师那复印的)但是整个判决书上没有被告汤洪峰律师的答辩,也没有写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只有被告王飞答辩和原告代理律师的答辩。判决书严重与事实不服。后得知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为一个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法规定同一律师事务所两个律师绝不允许代理同一案件,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甚至要求赔偿案件损失。那么审判厅长刘文明在明知两个律师为同一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下竟允许辩护同一场官司,还未向当时人告知情况。而后我去请示刘厅长时,刘厅长的回答是汤洪峰未向法庭出示被告的代理委托书。未出示委托书的情况下,刘厅长听从汤律师的一切辩护。当时在厅上,刘厅长说我爸没有委托书不能发言,我爸写了正正七八页的事情真相都没有得到辩护。然后听从另一个没有委托书的汤洪峰一面之词。而且还采纳汤洪峰的一切陈述,不理会被告的发言,违纪违法,不依据事实恶意记录判决书,恶意审理案件,恶意判案。难道刘厅长不知道没有委托书不能发言吗?这不是一个失误,而是三个人的恶意串谋。此审判长刘文明欺骗当事人,欺骗法庭,无视法律,一个为人民伸张法律的审判厅长原来是罪魁祸首。知法犯法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应该由他来承担。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至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他们打个招呼找个关系就可以胡乱审理,丧失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法官缺乏最起码的法律敬畏。因为他的一句话让我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造成破裂面对无法生存。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谁来捍卫?谁来替人民伸张正义?对于这个判决本人强烈不服。我们弱势没有关系没有金钱就要败诉。再次像刘厅长讨要说法时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的审理没有一点问题,判决非常公平,说我哑口无言。这就是所谓的公平与正义。本人强烈不服这个判决,请求上级机关对此人此事彻查,还人民清白!!!             投诉人 王飞 2017/8/25
发表于 2017-9-7 10: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所反映的问题应该先通过提起上诉的方式有效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然后向涉事法官的上级领导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检举,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后作出相应处理。至于律师违法办案的问题,可以向其所属的司法局律师科进行投诉。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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