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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藕庵村宅基地强制征用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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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8: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系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藕庵村村民,针对沁阳市政府中兴路项目的建设,征用我村的宅基地问题提出如下问题:
1 目前沁园办事处与村委会相关人员动员群众拆迁,未按照土地征收程序(发布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等),在焦作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官网也未查到任何与该征地相关的任何公告信息?
2 目前已有部分房屋被拆除,当前涉及到我方房屋拆除问题,办事处与村委会相关人员针对拆迁补偿问题,始终抱着只谈拆迁没有任何补偿的态度与我方交谈,在无任何相关法律文件与批文(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补偿协议等)的情况下与我方协商拆迁事宜?
3  针对沁园办事处藕庵存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问题希望引起焦作政府领导的重视?目前存在不合法强制拆迁!
希望焦作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预计解答!
发表于 2019-6-12 09: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经沁阳局结合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进行调查,藕庵村属于袁屯村的村民小组,村民反映的问题属于袁屯新农村建设涉及的相关问题。2007年袁屯村民通过全民公决,98%的村民同意,袁屯村委会与瑞源公司签订建设新农村框架协议,袁屯新农村由瑞源公司承建,袁屯村将节约出来的157.84亩土地交由瑞源公司经营,所得利润用于袁屯新农村建设。2008年3月袁屯新农村开工建设,2013年底新村基本建成。2009年至2014年161户村民入住新居,这一时段,仅有6户没有入住新房。
          按照袁屯新农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村民分得新房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一层平房和瓦房不予补偿,每户交4.5万元后入住新房,将其老房交由村委会进行拆迁,二层以上楼房需补偿的,在领取补偿款后,无条件交旧房并限期拆除。2009年至2014年期间107户村民的原有住房已经拆除,但截止目前仍有64户的原有住房以各种理由私自占用,不交由村委会拆迁,严重影响新城规划和瑞源公司的土地经营。经瑞源公司和村两委会研究决定,2019年5月23日袁屯村启动了对部分村民已入住新房,不交原有住房的房屋进行拆迁。
         综上所调査情况,藕庵村村民反映的未按照土地征收程序对村民宅基地进行拆迁的情况不属实。该拆迁行为属于袁屯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对本村部分村民,不履行农村宅基地“划新交旧”政策所实施的旧宅基地房屋的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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