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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投诉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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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19: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8月3日中午13:55之后在东方金山花园对面上车,准备去丹尼斯,但是期间司机中途让三个乘客上车,并未经过我的同意,且在新丰一街与焦东璐交叉口强行让我下车(时间大概是14:10左右)。因此我打12328进行投诉,但因为我没有记住出租车的车牌号码,12328不予受理,建议我打2585555通过GPS查询车牌号码后再投诉。但我打2585555查询时,被告知必须去派出所开具物品丢失证明后才能查询。
因此,我向领导反映:1.客运处对出租车管理混乱,不作为;2.出租车随意品客甩客,希望查处该出粗车,并进行处罚。

我的电话15517765202
发表于 2019-8-12 16: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政府在线反映的“投诉出租车”投诉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客运处进行调查了解,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客运处作为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区出租汽车日常经营进行监管,同时注重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由于投诉人没有提供车牌号,市客运处采取技术手段经过GPS进行排查,未发现符合条件的车辆。按照行政处罚规定,该事件有原告、无被告无法立案,“12328”不予受理符合规定。
非常感谢投诉人对出租汽车行业提出建议和批评,我局将督促市客运处继续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职业道德,树立城市形象,服务好每一位乘客,同时将加强对违规驾驶员的处罚力度,起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建议投诉人加强维权意识,如再乘坐出租车时,一是要记清车号,二是下车索要发票,随时拨打“12328”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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