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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生育引起的并发症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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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21: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因生育引起了并发症妊娠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胸腔积液,这个是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是生育险,需要什么保险材料和报销流程是怎样的?谢谢回答
发表于 2021-11-3 16: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根据你提出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1.按照《焦作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焦人社【2014】177号)文件中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2.焦作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直生育引起并发症的鉴定医院。需申请人提供病历到医保中心开具《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鉴定委托函》、领取《生育引起的并发症鉴定诊断书》,到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医教科进行相关鉴定。
    3.鉴定确认后,申请人需提供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生育登记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引起的并发症鉴定诊断书》原件、鉴定机构出具的费用分类汇总单(说明总费用、生产费用、治疗并发症费用,分类人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齐缝章)、住院票据医保联(第二联)(在异地就医提供住院票据收据联(第一联))交由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人社大厦二楼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
    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0391-8826930进行咨询。
    感谢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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