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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碧桂园好牛!7号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投诉始终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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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5 16: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修武碧桂园7号楼2单元202业主,20年12月底房屋合同交房时,房屋就出现大面积裂缝,达不到交房标准,修武碧桂园负责维修!半年后维修结束,问题依然存在。开发公司沟通说先收房,后期找个更好的方案解决问题。交房半年之内又大型维修4次,仍然没有解决问题!原位置裂缝依出现,修补后的墙面凸凹不平,无法直视。导致业主无法装修入住,期间对业主已经装入的家具造成大面积污染,业主自主聘请家政打扫两次花费1000余元。现在问题依旧,公司房修部一直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业主原有住房已经出售,如果碧桂园房屋无法解决,马上面临无处居住的局面。并且物业费从合同交房时计算(当时因为墙面问题没有收房),业主预交了一年物业费(3000多元),业主装修迟迟不能顺利进行,不能入住,现已欠费。业主要求公司房修部马上给出一个能够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不要重复过去一年的无用功,同时负责合同交房到维修好房屋之间的物业费和家政打扫费用。并对业主不能正常装修入住的损失给予补偿!
后经修武质监站领导调节,达成解决方案,最后一次维修。如果再出现同样问题,施工方不在维修,施工方出费用,业主自行维修,不再追究墙面裂缝问题。
        施工方维修后,现在又出现了十几处裂缝。现在施工方又出尔反尔,推翻以前的承诺(我只能说碧桂园好牛!),说是只能继续维修,。
      我一个普通百姓,耗尽积蓄买了一个向往中的好房子,反倒陷入了一个陷阱。有房子不能入住,让施工方拿来实验维修方案,工人练手。
物业费强制从合同交房计算,由于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没有收房,也不减免。
我要求修武碧桂园公司负责从合同交房到现在所有的物业费,按照上次调解的结果,负责我自己维修的费用和由于维修造成我不能入住的损失。
希望政府职能部门维护自己职能的权威,有对修武标杆小区施工方质量问题严格把关的态度,有对调解结果负责的态度,能让业主达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发表于 2022-4-26 08: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2-4-27 15: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调查答复如下:
    接到网民投诉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组织修武碧桂园小区开发商与该业主取得联系,经沟通协商业主不再同意继续维修,双方就业主提出的补偿问题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开发商就赔偿事宜向公司申请,目前正在走相关程序。如申请结果得不到业主满意,业主可以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司法诉讼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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