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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焦作碧桂园维修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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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1 11: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焦作碧桂园30#楼业主,碧桂园一期2020年7月开始交房,因为房屋是精装需要维修,一直维修不好,导致延期两年还没有收房,现和碧桂园就以下2条不能达成协议争议较大1、因维修延期交房两年的赔偿事宜 2、因维修延期交房两年期间产生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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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8 09: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你购买焦作碧桂园的物业,因工程质量尚未交付给你,维修期间内的物业费由开发建设交纳。
因维修延期交房两年的赔偿事宜,请通过和解、调解或者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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