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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修武云台观邸小区房产证及物业服务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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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1: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20年七月份小区业主交过契税后,至今未拿到房产证,1、装修押金物业验收过后至今未返还装修押金,2、物业服务不到位处理问题三两个月没有解决,3、物业费1.9元每平米是否符合收费标准,4、小区公共收益及物业费维修基金使用明细不公开,5、二期地暖因未与热力公司结算工程款,至今未开通暖气,6、物业服务与签订协议不匹配,7、物业费不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发表于 2022-11-11 09: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2-11-15 10: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中心、住建局、税务局的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 关于房产证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开发商需将上述材料提供齐全后,向修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首次登记,再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将房产证过户到业主名下。修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和云台观邸的开发企业进行了沟通协调,开发企业承诺业主可到云台观邸售楼部找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准备相关办证材料后,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关于装修押金未返还问题:业主依照签订的装修服务协议,装修结束后入住三个月,经验收合格无违规改造问题。业主可提供相关手续,物业公司将统一退还装修押金。
      3. 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如因公共环境秩序有服务不到位或不满意的,欢迎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提出指正,物业公司将及时整改到位,并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 关于物业收费是否符合标准问题:云台观邸项目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第47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将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建设单位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等内容纳入商品房销售信息,并进行公示”落实了相关规定和要求,业主可查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5. 关于公共收益及物业费和维修资金使用明细不公开问题: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我中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每半年在小区对收入、支出明细进行公示,业主如有疑问可去物业服务中心查询。关于维修资金,目前由我中心统一监管,有严格的使用流程,如果使用维修资金,也要经过业主本人签字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目前云台观邸没有使用维修资金。
      6.未开通暖气关于未开通暖气问题。县住建局已多次督促中玮热力公司安排人员与云台观邸小区二期负责人联系,经沟通,目前云台观邸二期项目部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暂无法支付欠款。住建部门将继续督促热力公司与项目部负责人及时对接,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争取早日让业主用上暖。
      7.关于物业服务与签订的协议不匹配问题:业主可根据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进行监督,如物业企业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业主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8. 关于物业费不开发票问题。经县税务部门调查,目前税务要求统一实行电子普票,停用纸质版普票。由于技术原因,相关开票软件出现一些故障,技术人员正在积极处理,待调试正常后,发票将尽快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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