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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众诚家园小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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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5: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区物业根据《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众成家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焦发改价格〔2013〕176号)文件执行最高不超过1.05元/平方米每月的标准,其依据是发改部门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参考《众成家园小区物业服务成本预审报告》。但小区长期以来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众成家园小区物业服务成本预审报告》中的成本事项是否体现在物业服务中,业主是否享受到完全的物业服务,缺乏业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我市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价格,物业费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我市没有物业费收费标准指导价(信息来源:住房保障中心在政府在线“焦作市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中的回复。http://www.jiaozuo.gov.cn/forum/ ... amp;_dsign=23fa2b0a)。小区物业价格长期不变,服务标准不透明,与《河南省物业服务规范》不配套,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则,而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缺乏议价能力。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除业主自行管理外,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作为承担业主委员会职责的临时机构:(一)未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二)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能自行成立,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仍未能成立的;(三)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完成换届选举,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仍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建议贵政府有关单位一是做好物业服务的监督,二是协调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22-11-11 10: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落实。
发表于 2022-11-17 10: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众诚业主,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解放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王褚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解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锦祥社区并未收到群众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诉求。按照物业条例规定:小区业主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需小区业主代表书面向街道或社区提交申请后,再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再次感谢您对解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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