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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失业金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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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 10: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失业金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申请下来的金额和缴费年限有关系吗?是累计还是看在本公司的缴费时长?另外现在还分有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吗?如果是主动离职能否申请其中某一样呢?交的是区社保
发表于 2023-2-7 16: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符合(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条件的即可申领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目前,只有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失业后失业保险金是长期执行,失业补助金根据豫人社规〔2022〕5文件规定,享受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主动离职根据社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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