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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1 03: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您好
           我之前已经反应过违建问题,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公布如下:
写信人所述的位置是孟州市长店村工贸街19号。
经调查,2022年初,长店村村民刘某军与中龙村村民苏某中因长店村工贸街19号产权发生纠纷,孟州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7日对该事作出判决,判决内容为:“被告苏某中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位于孟州市长店工贸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为孟州市集用(02)字第213号地块内的房屋及厂房交付给原告刘某军。”孟州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8日依法将上述房屋及厂房强制腾清交付申请执行人刘某军。
关于写信人反映刘某未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问题,我局经现场调查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刘某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现已责令停工。
处理情况:督促当事人按照法院判决结果依法使用房屋及厂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下一步措施:
(一)完善机制,做好巡查及摸排工作。按照上级领导及督导部门要求,我局将在辖区内开展全面摸排工作,举一反三,完善巡查机制,不断加强日常及夜间巡查频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再次进行拉网覆盖式排查。
(二)加强监管,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属地乡(镇)政府、公安、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对涉事者进行立案查处。
已证实孟州市土地执法人员已经下达责令停工书了。                                             但是刘某仍不遵守法纪法规,仍在继续施工    1搭设施工围墙,2焊接钢构,等行为
              
              5月26日后我又三至五次发现并且举报刘某违法建设,但是孟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执法人员,继续让刘某施工,说以下列说词
    1 对方刘某是在继续施工,但是在进行拆除钢构,不是在焊接施工
    2 已经对刘某下达责令拆除通知书,
            当执法人员在时,刘某装作拆除的样子。         
             如果已经下达责令拆除通知书,我作为举报人,应当了解,应当清楚,并且我多方了解得知执法人员并没有下达责令拆除书文件,而且执法人员刘某与涉案违建刘某存在一定关系,我申请执法刘某申请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责令拆除期限为15天内,从5月26日至6月10日以后到15内期限, 但没有任何拆除行为,只有增加建设工具,钢构 工人焊接的行为,
   如果真是下达责令拆除通知书,请孟州是自然资源规划局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法规,依法办事。


我所拍设的照片有时间水印,还有视频证明是在焊接钢构工程,而不是在拆除工作。
1 5月26日 下庄打水泥
2 5月30日因为下雨刘某无法施工,搁置固化水泥
3 6月2日 刘某搭设建设施工围墙
4 6月5日三名焊接工人,一车,几台设备 进行违法建设工程
5 6月10日 一名焊接工人,继续施工建设

请您告诉我您的一个邮箱 我给刘某违法建设的证据提供给国家单位。视频照片等
     望焦作市领导,积极督查严管孟州自然资源执法班子,遵从党的公正心,严格执法,杜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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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14:35:12
望焦作市领导,积极督查严管孟州自然资源执法班子,遵从党的公正心,严格执法,杜绝违法行为。
我举报的孟州市北那村村支书违法取土卖土的案件,一直压着不予立案处理。希望严查孟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班子,希望这里面不要有贪污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3-6-13 02: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望领导多多关注此事,制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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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4 10: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查,被举报人未取得建设手续在长店村工贸街19号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属违法行为。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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