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2106|回复: 1

[已办结] 投诉“绿城春风江南”,望相关领导帮忙解决此事,万分感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26 15: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温县政府领导:
    您好!
本人是绿城春风江南的业主,于2021年10月1日与绿城春风江南公司签订了一份房产认购协议,依照协议原定于2021年10月4日交首付款后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房之前我们就一直告诉绿城销售顾问XXX,我们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销售顾问XXX在明知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的情况下,让我们交了定金3万以及买房首付款,签订房产认购协议,上面明确显示2021年10月4日到售楼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销售也是这样告知我们的)。10月4日并没有如期与我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询问公积金手续办理情况说是等等商贷办理完轮到公积金客户。其后也是多次询问公积金啥时候能办理,啥时候能签合同,绿城春风江南公司销售顾问一直给我们说“快了,估计过年前了”,后又多次咨询,每次都是以(马上了,快了吧)来搪塞我们,期间一直未与我们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签订商品房买房合同。
时间一直到2022年8月13日,销售顾问通知我,公积金可以办理了,让我去签合同,认购协议上签订合同时间与实际签订时间推迟10个月之久,当时签订不了合同为啥给客户说2021年10月4号就可以签,试问公司是怎样培训你们的销售顾问的?
现交房之际,又与绿城沟通此事。项目经理的答复是销售顾问不完全代表公司,我们应该找销售顾问沟通这事。难道XXX名片上不是绿城销售XXX?她销售的不是绿城的房子?如果公司培训到位的话,她会在明知道不能办理的情况下,信口承诺?难道认购协议上没有蓝春房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公司不应该履行承诺如期签合同,不能签的话,给客户一个合理的交代,合理分担客户的损失?
可以明确的是,如果销售顾问当时说清楚,我们不会认购这套房子,也不会有后期的损失。
现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希望得到妥善解决。
    望尽快批复,万分感谢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4-7-2 15: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经县住建局调查,情况如下:因反映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涉及项目名称变更延误了合同备案时间,导致反映人未能享受到政府契税补贴,该小区开发商提出补偿反映人契税补贴同等金额,但反映人要求减免2年物业费,双方未协商成功,由于物业公司不属于开发企业,开发商无权干涉,如不认同补偿方案,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表于 5 天前
西林召前张庄村,这里有个鸡场,鸡粪味可重,每天都没法打开窗户。
现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希望得到妥善解决。
    望尽快批复,万分感谢相关部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4-20 07:28 , Processed in 0.5335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