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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中州菜市场不给商贩供电,为避免用电失火采取一刀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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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9 20: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州菜市场因几个月前着火,现在重建好后,为避免用电着火,不给市场内商贩进行供电。后因为商贩要求管理人员被迫恢复供电,但需要每家交2000元押金,否则不给供电,同时要求只可以照明使用,不得给电车和冰柜供电。我想知道这符合规定吗,在没有违规的情况下租赁摊位还需要额外交押金才给电?这不就是管理员担心失火采取的一刀切嘛,现在天气越来越炎热,商贩起早贪黑挣点辛苦钱连电都用不上,他们却在办公室吹着空调,这合理吗?
发表于 2024-7-26 10: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乌拉拉,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解放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解放区市场监管局、焦南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解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近期全国多地因用电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中州菜市场人员密集,中州集贸市场为增强各商户安全用电管理意识,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实施了相关安全用电措施,商户若需使用较大功率的冰柜、保鲜柜,可向市场提出申请,市场研判后与商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由市场方设置大功率电器专门线路供商户使用。签订协议时收取2000元押金(开有收据),是为进一步约束各商户在经营区内私自使用(超5A流量)大功率电器(如冰柜、保鲜柜),私拉乱接线路,以及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等行为。商户在退租时,如果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安全用电事故,此押金可退还。关于电动车充电,市场方也已在固定位置建设有电动车充电桩。再次感谢您对解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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