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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温县赵堡镇南平皋村3组组长及村委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导致村民家4年未拿到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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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0 17: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县赵堡镇南平皋村村民闫通家耕地(该块耕地编号4108251062190300079,土地确权证上是0.61亩),2020年因西峡院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赔偿款3万多元至今未拿到手。
这块地实际是闫*涛家在耕种,是两家老人为耕种方便互相换地,在征地丈量及赔偿期间,3组组长许记牢及村委不核实承包权属,在我家多次声明我们是承包人,依然将赔偿款打给闫志涛家。这种公然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行为,让民众很寒心,南平皋村村委就这可以这样罔顾国法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规定: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国家一直三令五申要重视三农问题,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究竟是南平皋村拒不执行?赵堡镇拒不执行?还是温县拒不执行这个政策?究竟是谁放纵南平皋村肆意践踏国家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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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31 16:25:23
请问我的帖子为何要设限,不能公开浏览?

 楼主| 发表于 2024-7-31 17:25:20
既然设限了把这个删了吧
留着也没啥意思

 楼主| 发表于 2024-7-31 17:36:16
你们这样设限不是捂住别人的口舌了吗?设这个有啥用

 楼主| 发表于 2024-7-31 17:36:33
这条可以删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7-31 17:37:42
为啥不敢让大家浏览

 楼主| 发表于 2024-7-31 17:38:28
群众不能反映问题了吗?还要捂住掖着

发表于 2024-8-6 10: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经赵堡镇调查,情况如下:接到反映问题后,赵堡镇安排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调查,反映所涉及地块共计0.36亩,属于西霞院水利工程南平皋村围挡内占用的耕地。常年来当事双方私下互换耕地进行种植,2020年因西霞院工程建设需要,该地块被占用,双方因赔偿款及种粮补贴问题产生纠纷,经多次调解未果,建议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如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17: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政府领导回答几个问题:1、那块耕地是否是我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明确规定:承包人享有耕地占用赔偿款?为何我家没拿到赔偿款?
          2、我家仅仅因个人行为换地耕种,我并没有把土地承包权给闫志涛家,小组及村委都有分地记录、都知道耕地是我家的,他人说耕地是他家的,小组和村委就把耕地赔偿款打给他人! 小组和村委凭什么法律依据把我家土地赔偿款打给他人!他们是伙同他人一起贪污我家赔偿款,否则村委为何要冒险干这违法乱纪的事!
      
发表于 2024-8-12 13:13:35
你这是典型的胡搅蛮缠,你们家是不是为了方便自觉自愿和人家互换了耕地更耕种?如果没有赔偿款,是不是还是人家在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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