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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咨询] 山阳区弘正家园弘正物业的不作为、乱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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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0: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工作划分,物业在住房保障中心的管辖范围内,所以向你们投诉下山阳区弘正家园弘正物业的不作为、乱管理问题:
1.交房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快一年了没有任何进展,这是我见过的等价位物业中最差劲的;
2.交房时强制交装修押金,现在装修完了退押金却又出现问题,一是退押金的最后日期到了押金还没退款到账,二是退押金了才说用押金抵扣水电费,没有任何规定说是押金可以用来抵扣水电费(并且在交房时也没带业主抄录电表水表的,谁知道有没有乱收费),我不知道小区是业主的小区还是物业的小区,啥都他们说了算,物业是服务性质的,不是业主头上的门槛;
3.作为服务性质的物业可以随便用停水停电威胁业主,按法律来说这是违法的,详情请看图片截图。
希望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此物业的问题,业主可不是任人宰割养活这一帮物业大老爷们,你们进入生活中也是一样的,出现物业的问题我想你们也不会坐视不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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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8 16: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对于投诉“山阳区弘正家园弘正物业的不作为、乱管理问题”问题,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物业服务人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目的在于约束业主及装修企业在装修活动中遵守相关的装修安全规范及技术规定,一般在装修完毕经物业服务人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如果发现存在破坏建筑结构、违反安全规定等行为的,物业服务人有权要求业主予以整改或扣除相应保证金。物业服务人收取装修保证金对于确保装修安全、规范装修秩序、保障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合理的。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全部退还相关业主的装修押金。
三、已督促物业公司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发现违规装修问题,及时向规划、城管部门报告。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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